2020|2021年湖南土建中级工程师考试注意什么?--土建职称栗子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890 更新时间:2019年04月18日09:27:57 打印此页 关闭

2020|2021年湖南土建中级工程师考试注意什么?--土建职称栗子

2020|2021年 土建中级工程师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

管理,违者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进行

以下处理:

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,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

效的处理:

(一)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

不改正的;

(二)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、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;

(三) 在试卷、答题纸、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;

(四)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,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,经提醒

仍不改正的;

(五)未用规定的纸、笔作答,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;

(六)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,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

(七)将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带出考场的;

(八)故意损坏试卷、答题纸、答题卡、电子化系统设施的;

(九)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;

(十)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。

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,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

成绩无效的处理,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

五年(五年之内不准报考):

(一)抄袭、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;

(二)互相传递试卷、答题纸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的;

(三)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;

(四)本人离开考场后,在考试结束前,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;

(五)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;

(六)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。

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,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

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,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长期记录:

(一)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;

(二)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;

(三)其他情节特别严重、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。

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下列行为之

一的,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,并责令离开考场;情节严重的,按照本规定第七条、第八条的

规定处理;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,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

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故意扰乱考点、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;

(二)拒绝、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;

(三)威胁、侮辱、诽谤、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;

(四)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。

 

上一条:2020|2021年湖南土建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动? 下一条:2020|2021年湖南土建中级职称(工程师)考过后领证时间
  • 发表评论
  • 查看评论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。
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